【評論報導】社區大學要健康,教育部應更積極作為,要求教育部應主動介入協處北門社大事件

作者:李易昆(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常務理事/蘆荻社區大學主任)

台南市的北門社區大學在地經營13年,連年優等的辦學成績,在續約的招標程序中竟然失去了優先承辦權;而獲得優先承辦權的竟然是一家已經停止招生、準備裁撤校區的私立大學。這件事就像是一個深水炸彈,它不只是個案問題,而在諸多不同層次的面向上暴露出社區大學在台灣社會存在基礎異常薄弱的結構性問題。

看似公平公開的招標程序,若非在本案中剛好呈現的如此荒謬、與社會期待高度落差的結果,我們還沒機會看出招標採購程序的荒謬性。政府把諸多社會治理的公共職能,委托、外包給民間廠商執行,而社區大學這種以推動社會力發展的成人教育機構,就在委外的大潮流下,被不明究理地當成外包廠商。於是承辦社區大學就變成跟舖橋造路沒什麼差別的政府委外工程,而進入了以政府採購防弊為主要邏輯的招標程序中。如此,看似公平公正地找來一群不了解社區大學的委員,作出荒謬離譜的評選,也就不會令人驚奇了。

但令人不解的是,主辦社區大學業務的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也有一半席次的內部委員在委員會中,甚至依一般招標程序慣例,評選委員會的主席也會由該局處首長或業務科長擔任。因此,招標程序中找來的外部委員或許對於社區大學真的是非常外行,但難道台南市教育局也是外行嗎?教育局指派的內部委員也都外行嗎?如此荒謬的結果,難道教育局的內部委員也同意嗎?我們無法得知委員會內部到底發生什麼事,但無論如何,如此荒謬的結果,台南市教育局是不可能兩手一攤,然後把責任推給徒俱形式、無人負責的招標程序的。據我們從北門社大的夥伴得知,程序部分是否疑義已向台南市政府提起異議,由市政府介入調查,我們尚且等候調查結果。

但在此我們要向教育部提出要求,教育部作為政策的把關者,對於地方政府執行政策是否偏頗,也應負起充分的督導職責。目前的狀況看來,教育部對地方政府是否好好辦社大,只能通過每年一次的業務評鑑。評鑑是否真的能有效反映地方政府辦理社區大學的優劣暫且不論,但僅僅以評鑑成績好壞作出獎勵金的區別,實在難以發揮積極督導的作用。部份積極爭取榮譽的地方政府,會力求進步,但對於無心辦好社區大學的縣市,卻是毫無鞭策或要求改進的力道。

宗旨上扎根社區、推動民眾學習與參與公共事務的社區大學,其社區在地性是社區大學的重要精神,甚至是我們衡量一所社區大學辦學優劣的重要指標。但也因為社區大學必須在最大程度上進入在地脈絡,也就更容易收到地方政治力量的侵擾。既然教育部在中央政策上支持社區大學在地推動公民教育的方向,那更要積極為社區大學創造在地方上更好的生存條件,否則只是任由社區大學在地方政治力量紛擾的環境中自生自滅。

在此即將迎來社區大學在台灣20周年的前夕,教育部積極肯定社區大學在成人教育上的貢獻,也計劃將20周年紀念活動列為明年的亮點活動。此刻發生北門社大失去承辦權事件,這是對教育部宛如試金石的考驗。此事件所呈現出是社區大學存在基礎的結構性條件,教育部不能只看好事、不看壞事。如此社區大學生存處境的根本問題無法解決,光慶祝20周年,是無法讓大家樂觀期待下個二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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