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臺南市政府藉由北門社大招標案讓賴前市長難堪嗎?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新聞稿》

臺南市政府藉由北門社大招標案讓賴前市長難堪嗎?

就在行政院即將通過社大專法支持社區大學大步朝20年前初創時的理想發展,並將社大20週年慶當作明年教育部亮點之際,臺南市政府卻在昨日透過社大招標,讓創校以來一直堅守社大原創精神的北門社大原團隊失去承辦權,這無異給了現任行政院院長的賴前市長一巴掌,此外,北門社大評鑑成績一向都得優等,但賴市長前腳走,北門社大團隊馬上被換掉,不是刻意讓賴前市長難堪嗎?

本會發現此次招標案的過程有三個不合理的地方:

  1. 臺南市政府所聘任的審查委員,除了其中一位擔任過社教科科長外,其餘委員與社區大學幾乎沒有任何淵源,也就是並不了解社區大學的辦學理念與目標,如此評審結果顯然缺乏公信力。
  2. 依據臺南市社區大學發展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本府為研訂社區大學發展政策與審定社區大學之招標方式及評鑑計畫,得設社區大學審議委員會」,但從賴市長連任後,臺南市政府並未聘任審議委員,更遑論有開會討論招標方式,因此,顯然此次招標方式皆由教育局訂定,徒增人為操控的可能性。
  3. 此次評定得標的廠商原在臺南市已辦理一所社大,該廠商另外投標兩所社大,結果該廠商獲得北門社大承辦權,依照過去多年來臺南市政府對所有社大評鑑結果,及教育部對全國社大的獎勵,北門社大的評鑑成績都優於該廠商原承辦社大,然而評定的結果竟然是北門社大承辦團隊輸給該廠商,這顯然不合情也不合理,臺南市政府如果不是有意操控,如何解釋這個結果?

依據臺南市社區大學發展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委託期滿經評鑑優良者,得優先續約。」,而北門社大歷年評鑑皆為優等,本來可以與市府優先續約,但北門社大向來秉持社大創校初衷,希望北門社大能由師生共治,以讓北門社大更貼近在地的需求,因此在取得原承辦團隊「財團法人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同意後,另由師生及原團隊董事長組成「社團法人樂活台灣協會」參與投標,原承辦團隊也派董事代表出席表示同意如此之安排,如果審查委員了解社區大學的辦學理念,勢必會因此給予肯定甚至加分,但顯然多數審查委員不懂社區大學,顯見臺南市政府在聘任委員時有所疏失。

如今這個結果,不但影響原工作團隊的工作權,影響北門社大師生的學習權益,也將使臺南市失去一個堅守社大理念發展的社區大學,因此,本會呼籲臺南市政府應該重新審視審查結果,不要做出傷害臺南市所有社大整體發展的決定。

 

新聞稿連絡人:

謝國清 0933-767609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理事長

柳秀慧 0937-507228

社團法人樂活台灣協會 執行長 | 北門社區大學 主任

原文出處:http://www.napcu.org.tw/news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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