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6/10
地點:台東杉原灣
記錄:郭家寧
從杉原灣看起
當日,北門社大一行人先來到杉原富山護魚區,在停車場便可見大大小小的攤販沿著堤岸邊販賣「海藻饅頭」,不久後,協助導覽的人員-郭靜雯(東部發展聯盟、反反反行動聯盟)來到現場。靜雯是台南人在台東工作近6年參與當地大大小小各式的環境運動,反美麗灣、反核廢料等都可以看見她的身影。認識杉原灣,不單只是度假飯店的開發案,靜雯一開始便從我們抵達的位置、看見的談起,在「富山護魚區」美其名是護魚,當初設置保護區的主要目的是要保護「漁業資源」,主管單位所屬「漁業署」,只要沒有危害到漁業資源的人類行為是沒有加以管制的。
「富山護魚區」的前身是杉原海水浴場的一部份,靜雯也有說明到,這裡也是阿美族(莿桐部落)與卑南族(南王部落)的傳統漁獵區域,一直到近代過度的漁撈造成海洋資源的耗竭,至2003年才有管制的「禁漁區」設置,開始「保護漁業資源」進而慢慢地發展出餵食當地的魚群,一開始是遊客自己攜帶了吐司、麵包或是餅乾等來餵食,然而這些人類的食物往往有大量的油脂,沒被魚吃完的就在海面上漂阿漂,造成魚開始感染皮膚病,而對此才會有「海藻饅頭」的出現,是地方居民衍生出來應變遊客餵食行為的方式,但海藻饅頭就沒有問題了嗎?其實,近年來大量的中國遊客至此,更凸顯出了杉原灣的環境承載量已超負荷,遊客的各種習慣更無相關法規能規範,太過密集餵食還是會造成水質惡化,魚群的身上開始有白斑、潰爛等皮膚病出現,甚至還有魚身上長海藻,走在沙灘上的我們也一直看見魚群吃不完、漂浮在水面上海藻饅頭。
美麗灣事件始末
杉原海灘早在2003年由「德安開發」向台東縣政府提出杉原海水浴場投資案,並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條,提出以BOT的方式經營杉原海水浴場、設立主題餐飲區與海水浴場區等,次年不斷地再審增設各種設施,在2004年底,當時的台東縣縣長徐慶元在卸任前,批准杉原海水浴場投資案,租期50年,此後,歷經由美麗灣度假公司的介入接手,開發、建照核可過程受質疑規避環評等。然而「杉原海灘反美麗灣」事件在2012年台東縣政府公告,將於當年11月29日重新召開的環評會議,為美麗灣渡假村建照補做環評,但隨後又以委員出席人數不足為由,宣布延期召開,民間組織及學界為此發起反對聯署的活動,這渡假村開發案才初次被大量媒體、社會大眾所關注。
在地對於美麗灣的態度
在面對環境議題、環境抗爭,總認為絕大多數的人會是與環保團體、學術界持著相同的立場熱愛著希望保護自然環境原貌,如同同行的雲芳本身是台東在地人,走在杉原灣的海灘上時,不斷向我們敘述對杉原灣的記憶,記憶中過去的杉原灣沙灘上是海龜上岸產卵的地方、是童年大家共同戲水的地方,每個記憶片段都是海岸自然樣貌對比著今日現況;甚至在岸邊像是「風箏石」的原住民傳說,究竟是兄妹、兄弟的故事,透過雲芳和靜雯兩個人的回想與對話拼湊著故事內容,即便不夠精準的描述,卻可以深刻體會到他們對於這片土地的熱愛,但在當地面對縣府、財團的開發又牽涉到在地居民的工作生計機會,並非所有人都是反對蓋美麗灣飯店的,蓋飯店能夠提供當地部落族人就業機會,對很多人來說是相當大的誘因,然而漢人蓋的飯店,原住民多擔任基層服務生,部落的公主變成女傭,主權掌握在財團、企業手裡。不單是美麗灣飯店,或許東部目前面對的現況是「發展觀光產業會有很多弊病,但不發展觀光,部落還有別條路可以走嗎?」
美麗灣開發案的環境議題代表性
反美麗灣事件在台灣的環境訴訟史上有其代表意義,這是台灣第一個勝訴的環境訴訟,靜雯說當年詹順貴律師協助此案時也表示不樂觀,然而仰賴著大家棄而不捨的努力,奇蹟似地勝訴了,美麗灣案可以說就此開啟東海岸開發的社會討論,進而影響著後續許多相似的開發案件被關注進而能得到更嚴謹的評估。
美麗灣飯店現況
杉原灣是台東海岸線罕見的沙岸地形,然而因為美麗灣渡假飯店的開發在整理海水浴場的過程中也就地棄置了相當多的水泥廢棄物,甚至是興建飯店時,許多土方、工程廢棄物就這樣棄至於一旁,業者再以「造景」的方式種椰子樹營造海島南洋風情的樣貌草草掩蓋了垃圾。
由於美麗彎飯店目前已撤案,接下來面對的是各種法律程序與收尾的問題,靜雯提及,日前立委廖國棟甚至還提出將美麗彎飯店主體建築轉為「原住民會館」使用或收為公有建築讓台東縣政府規劃利用,然而不就是因為建照、建築的因素才使開發案撤案,希望保留建築物的想法在這時候變得矛盾了。
當地原住民權益
離開沙灘我們緩緩走向一戶人家,靜雯說這戶人家的主人就是淑玲,如有長期關注美麗灣事件的人們大概對這名字不陌生,林淑玲就是長年來一直為守護杉原灣的當地部落青年,除了淑玲家外,這裡也有個小小的聚落主要居民為阿美族人且以青年為主,在美麗灣事件發生後,這群年輕人不斷地為這片海洋發聲,卻在過程裡面受到台東縣政府以「侵占國有土地」為由驅趕,對此靜雯也補充說明,杉原灣是屬阿美族(莿桐部落)「原住民傳統領域」受到《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才是,雖然美麗灣撤案了,然而傳統領域的保存問題還是需要被關注的。
沒有美麗灣,海岸依舊在開發-目前於杉原灣到都蘭灣周邊的開發案
靜雯最後向大家說明,杉原灣到都蘭灣還有相當多開發案,幾乎都已在十幾年前通過環評,開發商們僅等著時機好大興土木,仔細想想,十幾年前的環境影響評估是否適用於現況?美麗灣渡假村雖然已經撤銷了,靜雯說還不能掉以輕心的是,杉原灣、都蘭灣範圍內還面對著另一個26公頃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這是遠比美麗灣大上四倍的開發案,正準備搶在「海岸法」施行前闖關,延宕十多年,歷經多次環差(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1])補件再審,如今卻趕在《海岸法》已三讀,但尚未公布施行細則前,進入最終階段:環評大會。
[1] 依「環評法16條之1」規定,開發案核發許可後三年未開發,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相關變更涉及環保事項時,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37條」規定,共分四個等級:
一、「重做環評」,重頭進行環評程序(細則38條另七詳細規定)。
二、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三、「變更內容對照表」,但前提是「計畫產能或規模降低、基地內設施局部調整位置、提昇環保設施之處理等級或效率、既有設備提昇產能而汙染總量未增加、變更內容對環境品質維護有利者、屬環境監測計畫者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四、只做「備查」。
相關訊息補充
在我們回到台南不久後,透過地球公民基金會的消息得知,東海岸最大開發案「杉原棕櫚濱海度假村」於2016/6/29(星期三)捲土重來。歷經1次環評,7次環差,2次大會;充滿爭議的棕櫚濱海度假村仍未曾放棄佔領東海岸的決心。2016/6/29(星期三)「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第3次環評大會,歷經了4小時的馬拉松式會議,正式宣佈有條件通過。
相關資訊
地球公民基金會-2016/6/30新政府無能,東海岸第一個骨牌倒下
漂浪。島嶼-2016/6/30沉沒的環評—棕櫚渡假村的環差通過